蘋果日報 2013年08月16日【邱俊吉 /台北報導】
差額負擔醫材理應讓民眾在健保全額給付項目外,有其他更好選擇,但現各醫院間價差太大,患者易吃虧,醫改團體除要求健保署擬定上限價,也呼籲病人治療前先了解行情價,勿有「愈貴愈好」迷思。
醫改會研究組組長朱顯光說,有人是術前比價發現醫材價差過高又不敢質疑醫院,才來求助,也有「中部患者跑到北部開刀,術後在中部醫院追蹤、被告知當地治療價位後,才知被貴到」。
朱顯光表示,術後才發現價差太大,若治療後無後遺症,很難向原開刀醫院討回公道,建議民眾先到各醫院網站查詢價格,或再到其他醫院徵詢醫師意見。
三軍總醫院眼科部主任呂大文說,醫材高價不一定好,如價格最高自費要9萬多元的多焦點人工水晶體,某些患者置換後卻不習慣;中山醫院外科主任施俊雄、新光醫院骨科主治醫師廖振焜也說,金屬對金屬界面人工髖關節價位較高,但造成過敏風險也較大,病人若不常活動「使用健保全額給付的醫材即可」。
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沈茂庭說,民眾可先向醫師徵詢醫材產品型號、廠牌,再上該局網頁比價。
選用健保差額負擔醫材 注意事項
◆目前僅有6項,包括塗藥血管支架、人工髖關節(依材質分陶瓷與金屬對金屬界面2類)、人工水晶體、心律調節器與義肢可採差額負擔,意即上述醫材訂價扣除健保給付的醫材價格後,自付差額費用,就可使用較新型醫材
◆使用前,應先向醫師取得產品的型號、廠牌,以了解行情價,可至中央健保署網頁查詢
◆民眾應妥善保存自費同意書及收據,且收據上應要求醫院、診所註明各種明細與單價;術後發生爭議可向各地衛生局或健保署申訴
資料來源:醫改會、健保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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